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所谓药到病除是指在确诊病因的基础上,根据药理药性来对症下药,盲目用药,只能使养猪户和养猪场受损失。农户应该学习猪病常识,订阅相关报刊杂志。
二、切勿滥用药、误用药。
有些农户靠着一知半解买回注射器和本人知晓的常用药,自充兽医给自家猪看病,万一看不好时再去找兽医,这样反复折腾往往使病程拖长,耽误了最佳治疗时机,甚至使猪引起并发症或继发感染。
三、如何识别新兽药。
近年来,一些兽药名称、品牌、剂型等十分混乱,往往使兽医和养猪户困惑不解,尤其有些厂家在外包装上只说明用途和用法。对没有说明该药的配方成分的兽药,这样的一定要慎用,最好不用。
四、临床用药宜标本兼治。
患病时临床症状常是外表症候和现象,病原致病是内因,必须标本兼治才能根除病患使患畜康复。在临床诊疗中,常将整体用药(如静注、肌注)与口服用药(拌在饲料或饮水中)相结合;当从临床症状上难以确诊病源时(如拉稀是由细菌引起的还是由病毒引起的),在用药时可将抗菌与抗病毒药配合使用,这样往往疗效显著。同时注意改善临床症状,比如补充体液、电解质、解热、镇痛等。
五、注意配伍禁忌。
不同的药物具有不同的理化性质和药理性质,在配合不当时易出现沉淀、结块、变色,从而引起失效或产生毒性,兽医人员在临床治疗时必须注意这些配伍禁忌。主要有如下三类:
物理性禁忌:药物配合时产生形态方面的改变,如分离、析出、潮解、溶化等变化,导致药效降低。如抗生素类药不能与吸附类药同用,否则降低疗效。
化学性禁忌:主要是酸性与碱性的两类药物相遇时发生化学反应而产生沉淀、变色、产气、爆炸、液化等。如磺胺类药物易与许多抗生素类药物、葡萄糖生理盐水以及镇静退热类药物发生沉淀析出;常用的酸性药物如青霉素、链霉素、葡萄糖酸钙、盐酸普鲁卡因等不宜与碱性药物配伍。
疗效性禁忌:一些药物在配合使用时,可产生拈抗作用(抵消药效)或协同作用(导致药害)。如强心甘类与钙剂不能同用,拟胆碱药与抗胆碱药、磺胺类与普鲁卡因不能配合使用。
六、正确选择和使用药物。
首先要明确用药的目的。第二是用量要适度,疗程应充足,小病勿用重药,俗话说:是药三分毒,治疗小病最好不要用高档药、重量级药,以免产生耐药性。第三是用药前应该细看说明书,应用抗生素药物时要注意血中的药效浓度和半衰期,按时效用药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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河北、山东、河南、重庆、广西、四川、海南 该区域养殖总量大、调出量大,在满足本区域需求的同时,还要供应上海、江苏、浙江和广东等沿海省份。预计年均增长1%左右,将成为稳定我国猪肉供给的核心区域。
后备种猪是指留种至初配阶段准备种用的公母猪,而饲养管理状况是影响其繁殖性能的重要因素。后备种猪的培育目标就是充分满足后备种猪的营养需要,保证各种器官尤其是生殖器官的正常的发育,确保具有种用价值。
走进鸡舍应该首先看到鸡群活泼,抢食争饮,反应敏锐,两眼圆睁,光亮有神,叫声清脆,音量适中,这些都是健康的表现。如果发现闭目嗜睡,低头垂翅,羽毛蓬松,委靡不振,厌食恶饮,叫声低微或嘶哑,反应迟钝